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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部件管理大限已定 宝马汽车丧失国产化良机

2007-11-09 阅读: 出处:车海中国 编辑:雪宁 评论:


  最近一段时间,宝马在中国比较风光,不是因为前三季度国产宝马卖了2万多辆,也不是因为加长版5系超过了3系的销量,而是因为,它的国产化率貌似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。在近日举行的新5系加长版中期改款新闻发布会上,华晨宝马高层向外界披露了一个信息:今年1~9月,华晨宝马的总采购额为55亿元,其中中国本地采购额为25亿元,达到总量的43%。按计划,到今年年底,宝马在中国的采购额将达到36亿元,照此推算,2008年,宝马国产零部件的采购量极有可能超过进口量,达到总采购量的50%以上。

    宣传国产零部件采购额,是宝马这些日子最津津乐道的事。面对中国记者对宝马国产化率的疑问,宝马总是避而不答,反而热衷于向媒体透露宝马在中国的采购大单,以显示自己对中国零部件企业的格外“关照”。事实上,宝马只是采用了一招“瞒天过海”之术,为的就是度过明年7月政府留给豪华车企业的“最后期限”。

    2005年4月,国家出台了《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》,规定合资企业在国内生产的汽车,其进口零部件不能超过60%,否则就要按整车征收关税。目前,进口零部件税率为10%,而进口整车税率为25%,相差15个百分点。2006年,由于宝马、奔驰等豪华车企业无法达到国产化率要求,我国将原定于2006年7月1日起,进口零部件达到60%按整车征税的规定,延期至两年后执行,也就是2008年7月1日。如今,离规定期限只有不到8个月了。

    为进口零部件设限,是国家在吸引外资和提高自主能力的问题上权衡考虑的重要做法。起初,我国对整车国产化率的要求相当简单,只需采用40%的国产件即可,没有关键件和普通件的区分,也没有考虑价格因素。合资企业通过采购座椅、雨刷器、火花塞、车灯等一系列国产部件,基本能达到40%要求。

    后来,政策中加入了使用进口发动机等关键总成装车,即按整车征收关税的规定,可是又让跨国企业钻了空子。他们把发动机简单拆解进口,很轻易就混过了海关,到了国内再进行小组装,与进口发动机相比,只多了一个没有技术含量的组装工序。

    最后,综合各种因素的细化方案出台了。这回不仅将进口发动机等关键总成,视为构成进口整车特征,还加入了最重要的价格衡量标准。政策规定,在国内组装的汽车,使用进口零部件的价格,如果达到或超过整车价格的60%,即对这些进口零部件征收整车关税。这样一来,通过散装进口关键总成零部件,到国内进行组装的老办法,就行不通了。

    由于发动机、变速箱、车身等关键总成,占整车价格比重最高,这些零部件如果不进行国产化,基本无法达到产业政策的要求,合资企业也就享受不了10%税率的进口零部件关税优待,一旦被视为整车进口,就要多交15%的关税。

    在征税方式上,海关实施先保税加工、后征税清关的管理制度。也就是说,在零部件进口时,海关实施保税监管,直到企业生产组装成整车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,海关再对装配在汽车上的进口零部件适用关税税率,计征关税。

    宝马宣称,其在中国本地的采购量达到总采购量的43%,2008年,国产件的采购金额甚至会超过进口件,但这根本无法证明宝马的国产化率达到了标准。举个例子,你采购5万个雨刷器、5万个火花塞,但你只组装了2万台车,剩下的国产零部件全部作为库存,从单台整车国产化率上讲,你可能只达到了1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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